日前,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在京发布"全国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2023)",基于综合指数测算结果分析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水平及时空变化特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据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以下简称"综合指数")作为一项全新的研究探索,通过一套客观、简便、可操作、同质可比的量化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立式色条机更快地从宏观层面掌握全国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特征和趋势,更好地服务宏观管理的科学决策,也让全社会更直观地了解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综合指数以2020年为基期年,从建设用地利用强度和管理绩效两方面,对2020~2022年全国、四大区域以及重点城市群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测度,指数值越大表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越好。
综合指数测算结果显示,2020~2022年,全国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呈现持续向好的总体态势,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资源保障和支撑。通过分析,一些趋势需持续关注。其中,2022年,东、中、西和东北地区综合指数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提高。纵观各个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2022年建设用地利用强度和管理绩效"双高"与"双低"现象并存;部分省份呈现高投入低产出状况,需要持续跟踪;多数省份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水平较高,西部省份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城市群方面,202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中原、长株潭等重点城市群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于全国平均值,珠三角城市群综合指数最高但内部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差异较大,长三角城市群综合指数次之,内部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相对均衡。
鉴于此,研究建议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强化规划赋能,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增加高品质空间供给;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激活提升土地资源资产价值;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高水平利用和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同时,持续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机制,及时动态掌握用地状况并定期发布综合指数。
据介绍,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与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浙江大学等高校组成的联合团队,从1999年开始探索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体系,研制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 1018-2008)》等技术标准,并持续支撑开展了全国范围相关评价工作,积累了涵盖全国-省-市的多层级、长时序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数据成果,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提供了基础。为了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应用价值,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基于《规程》和20余年评价工作实践,本着由"城市单体自评"到"区域可比"的思路,进一步提炼总结,形成了本套量化的、连续的、横向纵向可比的综合指数研究成果。